******公安局民、辅警人身意外保险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11-27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怀财采计******5
采购人(全称):******公安局(甲方)
******有限公司怀化中心支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民、辅警人身意外保险合同协议书
2、采购项目名称:民、辅警人身意外保险
3、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5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团体意外伤害、意外住院医疗、意外住院津贴、疾病住院津贴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59000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伍拾玖万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合同金额(总价) |
1 | ******有限公司怀化中心支公司 | 民、辅警人身意外保险 | / | / | / | 1 | 项 | 590000.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4年11月27日
******公安局。
方式:乙方按要求负责为甲方的民辅警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四、付款方式:甲方收到乙方申请付款资料后 1个月内。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办公室交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1月27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安局 | 乙方:******有限公司怀化中心支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曹洪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蒲媛媛 |
电话: ****** | 电话:****** |
传真:/ | ******银行:建行银建支行 |
******公安局 | 账号:4300 1501 2720 5000 2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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